招生政策

淮南师范学院2020年省外艺术类招生章程

发布者:zsb发布时间:2020-07-23浏览次数:167

一、学校简介:
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,始建于1958年,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,200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,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。
二、办学层次:本科
三、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本科高校
四、校址:泉山校区: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。
  • 学历学位证书:

颁发名称为“淮南师范学院”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。
  • 收费标准:

按照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,艺术类学费为5000元/生·学年(师范)和7000元/生·学年(非师范)两种标准,住宿费按照800-1000元/生·学年的标准收取。
七、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:
1、河南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2、河北省:
招生类别:音乐类、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3、江苏省:
招生类别:美术类、音乐类
美术类: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音乐类: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分声乐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。
4、甘肃省:
招生类别:美术类
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志愿,按综合分录取。综合分=文化课成绩(不含政策性加分)/750*300*30%+专业课成绩*70%。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。
5、重庆市:
招生类别:音乐类
音乐学: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所报志愿,按音乐学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音乐表演: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,依据考生所报志愿,按音乐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
八、联系电话:0554-6863685、6863550(传真);网址:www.zsb.hnnu.edu.cn
九、本章程由淮南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